第一,注重经济型评价,合理规划布局。今后抽水蓄能电站均有电网全资建设和运营,鉴于蓄能电站投资大、运行成本高,需要规划部门综合考虑系统实际需要和价格承受能力,切实做好经济性评价,合理布局常规能源、新能源和蓄能项目,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社会成本最低的目标。
第二,合理保证抽水蓄能投资回收。国家应从政策层面保证对蓄能项目的投资回报,一方面对于审批通过的蓄能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予以确定,纳入电网输配电价准许成本。在“成本加收益”的输配电价机制尚未建成前期,应该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不留缺口;另一方面,通过完善销售侧峰谷电价机制等措施,创造合理环境、引导抽水蓄能电站投资。
第三,妥善解决现阶段价格机制执行问题。对于现阶段蓄能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从公平性角度出发,国家应该适当提高蓄能核价标准,将投资回报率提高,与常规电源项目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解决政策执行缺口,将未能落实的发电侧租赁费在销售价格中统筹考虑、予以疏导,以确保提高价格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
第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抽水蓄能电站不同的经营模式和价格机制适应于不同的市场化改革阶段。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化措施和条件的逐步完善、成熟,抽水蓄能电站经营环境也将发生不断变化,这都需要决策者因地因时地合理选择、调整,促进抽水蓄能发电的可持续发展。